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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組織 / 性別平等會

 

壹、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

第 八 條

校長或教職員工與未成年學生,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,不得發展以性行為或情感為基礎等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。
校長或教職員工於執行教學、指導、訓練、評鑑、管理、輔導學生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而有地位、知識、年齡、體力、身分、族群、或資源之不對等權勢關係時,與成年學生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,不得發展以性行為或情感為基礎等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。校長或教職員工發現其與學生之關係有違反前二項專業倫理之虞,應主動迴避及陳報學校或學校主管機關處理。
 
第 九 條
校長或教職員工生應尊重他人與自己之性或身體之自主,避免不受歡迎之追求行為,並不得以強制或暴力手段處理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衝突。
 

、校內相關規定

A.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 

B.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

C.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

D.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

E.性別平等教育委(114性平委員會名單)

F.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

、校園性別事件相關表件

00.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通報及調查處理程序參考流程圖

01.校園性別事件申請/檢舉調查書

02.『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』申請調查表

03.校園性別事件申請/檢舉調查受理通知單

04.家長簽復學校通知書

05.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申請書

06.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撤回申請書

07.相關受訪人員保密協定書

08.當事人調查通知書含家長同意書

09.調查人員保密協定書

、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網站

1.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

 

2.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資源中心

 

3.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

 

、申請/檢舉調查:

受理單位:學務處

受理電話:04-8320364(分機301)

電子信箱:twetwe805@ylsh.chc.edu.tw

、申復窗口:

受理單位:秘書室

申復電話:04-8320364(分機102)

申復信箱:secretary@ylsh.chc.edu.tw

 

校園危險地圖(又稱校園安全地圖 

「校園危險地圖」是學校改進校園空間的最佳指引,學校可藉由學生的指認,改進「危險空間」的各項軟硬體設施。人們能夠清楚所處環境中各項資源的配置狀況,那麼在使用空間時,會感到較為安全。這也是製作校園危險地圖的目的之一,因此,校園危險地圖將搖身一變成為「校園安全地圖」,一張標有緊急求救裝置、明確逃生路線等等的校園危險地圖,將有助於人們增強環境掌控的能力。

校園安全地圖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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